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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為本部一貫之立場 絕無拖延不執行死刑,特此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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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就死刑之執行,一向秉持依法審慎之態度,依照相關規定嚴謹審核,待司法救濟程序終結,將依法執行。
本部分別於111年12月28日、112年1月16日、112年3月20日(同日發二函)、112年4月27日等五度向司法院函詢有關38位死刑犯聲請憲法訴訟之聲請理由、審理進度及有無為暫時處分停止執行之裁定等事由,據以判斷有無不得執行之法定事由,目前38位死刑犯均有聲請憲法訴訟,在司法救濟程序終結前,依法本部尚無從陳送部長令准執行,以恪遵法治國之原則。
今(4)日,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司法院表示目前尚有44位死刑定讞案件(實為38位),其中部分死刑犯聲請憲法訴訟已遭裁定不受理,而經立委引據質疑本部蔡部長推稱38位死刑犯皆聲請憲法訴訟無法執行,係藉故拖延不執行云云,然經本部多次向司法院再三確認,38位死刑犯中並未有人經憲法法庭裁定全部不受理之情形。為避免外界引用錯誤之資料,而質疑本部依法行政之立場,特予說明。
本部將持續追蹤並掌握38位死刑犯相關進度,若司法救濟程序終結,將妥速辦理後續程序,絕無拖延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