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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協力、專業參與,蔡部長接見民間犯保聯盟;攜手落實被害人權益保障新制,共同深化多元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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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下稱犯保法)業於今(112)28日經總統公布,由民間團體組成之「民間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聯盟」(下稱民間犯保聯盟),日前聯袂拜會本部,由蔡部長親自接見並全程聆聽聯盟代表針對新法的各項建言,期盼透過雙方持續意見交流、公私協力與強化專業參與力道,務實踏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新制的步伐。此外,更會在結合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下稱犯保協會)歷經24年以來穩定發展與服務個案肯定信任基礎上,一起繼續為被害人與其家屬發聲,依據新法爭取及延攬更充足的人力與經費、建立更貼近被害人需求與多元的服務方案。

蔡部長致詞時首先歡迎民間犯保聯盟本日的拜會,再次彰顯犯罪被害人保護議題的重要性,及其關係到整個社會的安全和穩定,與我國人權立國的重要精神。自106年司改國是會議以來,本部就被害人保護制度各面向運作情形與面臨的問題,全面通盤性檢討及廣邀各界參與討論,感謝民間犯保聯盟長期以來一起關心被害人權益保障議題,並於修法期間提供諸多寶貴建議,終與本部公私協力完成前述「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修法的浩大工程,順利在今年17日立法院三讀通過、28日經總統公布,讓我國被害人權益保障制度邁入新篇章。

部長也強調,在修法完成前本部對於被害人之保護未曾停歇,仍持續推動多項保護措施,包含「一路相伴」的個案服務方針、溫暖友善的補償審議機制,以及勉勵犯保同仁「在別人的需要上看見自己的責任」,為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找回修復、療癒傷痛的力量;而因應新法頒布,更已請本部保護司務必就相關議題及早規劃、準備,並待完成各項整備後陳報行政院指定相關規定之施行日期。

民間犯保聯盟係由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兒童權益促進協會、臺北市婦女救援基金會、勵馨社會福利基金會等多個關心犯罪被害人權益的民間團體所組成,召集人林永頌律師代表發言時表示肯認新法對犯罪被害人的權益有更好的制度保障。為使新法的美意能盡早落實,有下列訴求建請本部參採與積極規劃:一、建請於新法通過後半年內正式施行;二、有關各項子法規之修訂,宜邀請專業團體、被害人服務團體及民間團體參加,以收集思廣益之效;三、建請應實際業務的需要,大幅擴編保護機構之預算;四、建請就犯保協會之組織及專任人員,廣納社會意見,積極尋覓具有高度熱誠之專業人士。此外,會中其他聯盟代表亦就實務上見到的問題以及如何提供被害人家屬更有溫度的服務、建構以家庭為中心之工作模式、國民法官新制的挑戰等面向,提出諸多建言。

而保護司林嚞慧督導參事除逐一回應上開問題、解答許多疑惑外,更強調本部目前努力的方向基本上與聯盟訴求不謀而合。為了盡快落實新法讓被害人可以在最短時間內得到更完善的權益保障與保護服務,本部、犯保協會與相關部會這段時間已積極規劃、研商整備各項配套措施,尤其犯罪被害補償金之金額變動影響人民權益重大,所以在新舊法過渡期間,如因考量「從新從優原則」無法及時核發者,也請各地方檢察署應協助當事人依法申請「暫時補償金」或犯保協會的經費補助,以及時彌補對被害人經濟支持的空窗期。此外,本部已陸續召開3次跨部會研商會議、20場內部會議,討論包括犯保法施行細則之研擬、人犯脫逃之通報作業、保護命令之執行、修復式司法規定之落實、補償金之補償級距與實務運作、跨單位合作模式等子議題,除緊鑼密鼓開會研商以凝聚共識外,同時亦會持續向行政院申請動用第二預備金及爭取充分的經費預算與人力資源,期待藉由公私協力、多方資源的挹注,以深化服務品質、擴大服務規模,力求讓新法盡快得以順利上路。

最後,部長再次向所有與會者致以崇高的敬意和感謝,並歡迎聯盟代表形式不拘、隨時都可以提供相關專業建言或實務問題,並邀請參與後續相關重要子法的討論,與本部共同謀求我國被害人保護制度之完備,在延續優良傳統與持續創新服務的基礎上,建立可長可久並兼具專業化、多元化、透明化的犯罪被害人權益與保護服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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