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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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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立法院三讀通過「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6條、第8條及第20條修正草案」,增列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及其候選人之財產申報應上網公告,落實陽光法案,貫徹廉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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