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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親自頒發江檢察總長惠民「特等服務獎章」、「一等法務專業獎章」暨「壹等法務獎牌」,以表彰傑出貢獻及卓越功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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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察署江檢察總長惠民任期即將於本(111)年5月7日屆滿,為感謝及表彰江總長在本部及所屬檢察機關服務40餘載之傑出貢獻及卓越功績,本部依照蔡部長之指示,在落實防疫規範前提下,配合今(21)日總長任內最後一次參加本部擴大部務會報,特別移師本部五樓大禮堂,舉行簡單隆重之頒獎典禮,由本部蔡部長親自頒發江總長「特等服務獎章」、「一等法務專業獎章」及「壹等法務獎牌」,公開表揚總長對檢察體系之奉獻。
蔡部長致詞時表示,江總長清廉正直,戮力從公,先後擔任過一、二審檢察官、主任檢察官、檢察長、本部副司長、司長、常務次長,於107年獲蔡總統提名為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同年5月8日上任,成為第11任檢察總長。不論在檢察機關或本部任職期間,總長創下司法典範事蹟,不勝枚舉,不論在落實檢察官專責全程到庭實行公訴、以偵查結合公訴之團隊辦案,讓重大命案1個月內起訴,法院7天內審結,1年內三審定讞、強力查賄及主動提起當選無效之訴,開啟查賄及反賄之新作為、催生「偵查中變價制度」等等,復於總長任內,督導冤錯案之再審及非常上訴,並就重大案件提供法律研析意見,督導各檢察機關執行掃黑業務以維護社會安定,另成立訴訟組強化第三審言詞辯論能量,提昇貪瀆案件定罪率及各項檢察效能及落實檢察一體,研議案件追訴標準一致等,大幅增進人民對司法之信賴,實在功不可沒。
有鑑於江總長對司法長期奉獻,足堪所有檢察同仁典範,爰由蔡部長代表本部,頒贈總長「特等服務獎章」、「一等法務專業奬章」及「壹等法務獎牌」,最後並在與會本部一級主管及所屬機關首長共同觀禮見證下,獻上誠摯敬意及謝意而圓滿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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