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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現優異、著有貢獻 蔡部長頒發「法務獎狀」表揚國防部借調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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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於110818日由蔡部長親自表揚國防部借調軍法官劉榮華、陳昶宇上校2人,其等自106828日起分別借調至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辦理檢察事務官事務,借調期間戮力從公、認真負責,協助檢察官偵辦多起重大案件,於110828日即將借調期滿歸建,本部特於今日頒發法務獎狀公開表揚與感謝。

軍事審判法於102813日修正後,軍法官僅於戰時負責軍法案件之偵查、審判業務,為使軍法官持續累積實務辦案經驗,並考量國防軍事勤務有其特殊性及專業性,檢察機關偵辦軍事案件有借調相當資歷軍法官之必要,立法院於106614日三讀通過法院組織法第66條之42項,各級檢察署為辦理陸海空軍刑法或其他涉及軍事、國家與社會安全及相關案件需要,得借調國防部所屬具軍法官資格3年以上之人員,辦理檢察事務官事務。上開立法通過後,為利於軍司法案件後續偵辦,本部隨即與國防部共同研議,由國防部自106828日起,調派15名在職軍法官至本部所屬檢察機關辦理檢察事務官事務(1),為軍法官借調至檢察署辦理檢察事務官事務之先河。嗣第1期借調軍法官於108828日借調期滿,國防部於同日再調派13名軍法官辦理檢察事務官事務(2)迄今。

本次獲頒法務獎狀之軍法官上校劉榮華,於借調屏東地檢署期間,參與偵辦歷年最大宗岸際毒品海洛因走私案,查扣海洛因約470公斤,成功遏阻大量毒品流入市面,並向上溯源緝獲毒梟集團共10人,另執行拍賣查扣毒品漁船2艘,阻斷毒犯後路,有效防制毒品犯罪,維護社會安全;另為迅速偵查轄內軍人犯罪案件,於10612月間主動協調屏東地檢署與屏東憲兵隊,建立24小時專線聯繫電話及窗口之橫向聯繫。

軍法官上校陳昶宇於調借新竹地檢署期間,於10711月間參與偵辦竹東鎮長候選人賄選案,維持公平選舉,安定社會秩序。嗣10889日起,支援臺灣高等檢察署,負責涉及軍事與國家安全有關工作,以軍事專業及精緻調查辦理軍人涉及犯罪案件,確保偵查順遂。另自1097月起,協調並負責「廢(污)水分析毒品監(檢)測計畫之可行性評估」、「列管毒品及新興精神活性物質知識建置庫」採購案,均順利完成任務,對於後續毒品監(檢)測及新興毒品建置列管功不可沒。

軍法官上校劉榮華、陳昶宇2人於借調期間更積極投入各項法務工作,熱心參與民眾法治教育宣導工作,對預防犯罪及維護軍事、國家與社會安全著有貢獻,因其2人將於110828日任滿歸建,本部特由蔡部長公開頒發獎狀予以表揚,除感謝2人於借調期間辛勞貢獻外,更期許能將在檢察機關歷練經驗帶回軍方,促進司法與軍法之實質交流,在軍法根基上,完成國家安全之重要拼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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