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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檢察事務官申請參加檢察官遴選公告錄取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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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辦理110年檢察事務官申請參加檢察官公開遴選案,核定錄取人員名單如下(依機關別排列):
-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事務官張盈俊。
-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事務官吳一凡。
-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事務官張馨尹。
-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事務官王凱玲。
-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事務官曾耀賢。
-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事務官徐慶衡。
-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事務官兼組長周甫學。
-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事務官兼組長黃晉展。
-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事務官兼組長歐陽正宇。
- 前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事務官兼組長(現任文哲法律事務所律師)吳文哲。
以上錄取人員,應於110年8月31日統一赴本部司法官學院參加1年職前研習,研習及格者,任用為試署檢察官。
本次檢察事務官遴選為檢察官,經本部檢察官遴選委員會擇優提出錄取人選建議名單,今(16)日上午已奉本部蔡部長參照公告需用名額10名予以核定。
按本部為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有關檢察官多元進用之決議,繼106年開始辦理律師轉任檢察官遴選之後,今年也開始辦理
檢察事務官申請參加檢察官之公開遴選,一方面鼓勵努力認真的檢察事務官工作士氣,一方面也肯定其等在工作崗位上傑出的表現,更重要的是為國舉才,藉由遴選具有豐富實務經驗、表現優異的檢察人才加入檢察官的行列,一起守護民眾權益。
本部支持推動之檢察事務官遴選為檢察官制度,甫於110年1月20日修正公布增訂法官法第87條、第88條有關「曾實際擔任檢察事務官 6 年以上,工作表現優良,並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及格」者,得經過公開遴選程序而任用為檢察官之明文後,本部劍及履及,隨即公告辦理第一屆檢察事務官申請參加檢察官公開遴選作業,積極延攬兼具社會歷練及辦案經驗等各方面均相當傑出之資深、優秀檢察事務官踴躍加入遴選檢察官行列,共計23名現任或曾任檢察事務官且具備律師資格者報名。經本部檢察官遴選委員會就申請人資格條件、品德操守、辦案文件等專業能力逐一審查,並一一面試後擇優遴選,經報請本部蔡部長核定錄取10人,渠等辦案及行政經驗豐富,任職檢察事務官年資均在10年以上,多則超過19年,且個個在工作崗位上表現傑出,除屢辦重大貪瀆等案件而記功獲獎外,亦各有不同歷練,包括兼任檢察事務官組長帶領團隊協助辦案、曾調任過去之二審檢肅黑金行動中心辦事、最高檢察署特偵組辦事、臺灣高等檢察署辦事或曾借調本部檢察司辦事等,甚至有一位曾任檢察事務官之現職律師及一位現任檢察事務官已錄取司法官特考者,在在顯示首屆遴選錄取之檢察事務官學養俱優、經驗豐富,接下來渠等將參加1年之職前研習,期待本於過去實務經驗及熟稔檢察業務之基礎,接受檢察官本職學能之養成教育及深化檢察官倫理規範之培養,1年後順利加入成為檢察官之生力軍,具體貫徹司改國是會議多元進用之意旨。
最後,囿於今年公告遴選之需用名額有限,難免有遺珠之憾,惟對於未獲錄取之檢察事務官同仁,蔡部長特別表示鼓勵之意,希望他們不要氣餒,本部仍會對於兢兢業業的同仁提供其他升遷管道機會,即將規劃升任「簡任」檢察事務官之人事作業,以具體作為鼓勵基層檢察事務官,不論在何種職務,只要繼續努力,未來都會有不同發展機會。本部也會持續推動檢察人才之多元進用,活絡人事交流及經驗傳承,讓司改的腳步繼續向前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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