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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東奧選手優異表現,世界發光發亮;民眾攜手合法收視,落實智慧財產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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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屆東京奧運獲全國民眾關注,選手們傑出的表現更是透過國內合法電視公司同步轉播,扣人心弦也振奮人心。惟美中不足的是,經媒體報導,有少數民眾以數位機上盒觀看未經授權之奧運賽事轉播,致生侵害著作權之疑慮,也恐損害合法業者之權益,相信也不是這些辛苦征戰奧運的選手們所樂見的。

落實保護智慧財產權,是政府長期以來一直貫徹的政策,法務部身為國家執法部門,更是責無旁貸,所屬檢察機關長期以來積極查緝違反著作權法案件,建構了合法業者優質的智慧財產發展及保護之環境。此次東奧賽事,每一位選手在場上的優異表現,都是多年辛苦訓練的最佳成果展現,唯有透過合法授權之媒體轉播,對於他們才是最大的尊重,也是具體落實智慧財產之保護。

我國著作權法業於108年5月1日修正公布,其中對於以數位機上盒觀看未經授權之轉播節目,係規範在該法第87條、第93條,將新興數位侵權型態如:(一)以機上盒提供使用者可連結至非法盜版網站之電腦程式;(二)指導、協助或提供預設路徑供使用者連結至非法盜版網站;(三)製造、輸入或銷售載有可連結至非法影音內容的程式之機上盒等,均列為數位侵權行為,最高可處2年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

前述著作權法修正公布後,本部即請所屬臺灣高等檢察署督導全國檢察機關加強宣導及查緝不法,該署除邀集各地方檢察署及內政部警政署召開多次專案會議研商具體作為外,進一步展開全國檢警查緝,迄今陸續查獲包括:(一)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於108年6月間,於全台6縣市大規模搜索「數位機上盒非法訊源」大型機房,業者以攔截接收第四台訊號,再公開傳輸到境外雲端伺服器,供「高O直播」機上盒及手機APP使用,侵害16家電視台著作權。(二)108年9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千O」機上盒代理業者,該業者破解、重製合法影視內容後,免費提供給購買機上盒的民眾觀看,搜索破獲兩機房,並查扣伺服主機40多台、衛星解碼主機10多台。(三)110年初,檢察機關與刑事警察局共同執行掃蕩「安O」、「EO」和「瘋O唱」等非法機上盒,共查獲778台非法機上盒、9台網路伺服器主機,相關犯嫌分別移送臺灣新北、桃園、臺中等地方檢察署深入偵辦。

此次我國東奧選手表現優異,令國人引以為傲,也讓全世界對臺灣刮目相看,法務部也藉此呼籲民眾,尊重智慧財產權,以合法手段支持選手,政府也將持續執行侵權案件查緝工作,希冀以多管齊下的方式,遏止數位及境外網路侵權,讓臺灣之智慧財產權保護更加國際化,再度讓世界刮目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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