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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警戒升級,法務部暨所屬全面三級防範;查辦違反防疫,檢調行政執行機關提高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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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國提升防疫至三級警戒,有鑑於全面防疫,人人有責,法務部及所屬機關即日起實施下列具體防疫措施:

一、積極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三級防疫規範。

二、立即啟動本部機關疫情應變小組、跨部會防疫處理小組、各機關疫情應變專組,就機關人力運用、業務運作、辦公場所等執行防疫應變計畫。

三、全面比照本部已在雙北地區實施之三級防疫警戒相關措施(參照513日、15日、17日本部新聞稿),包括:分區(異地)辦公、彈性上班、 居家辦公及檢察、調查、廉政、矯正、行政執行五大系統因應雙北地區三級警戒之應處作為等,悉依一致標準及相同規範辦理。

四、強化其他防疫措施,包括(1)公共設施全面關閉或封鎖進出、(2)調查機關實施辦公園區分區關閉或封鎖,在確保國家安全前提下,一般案件及業務均暫停辦理;急要案件(如:檢察官指揮之通緝犯、現行犯逮捕、緝毒案件)及業務,移由另區代理、(3)廉政機關非有必要,暫緩案件約詢。若因急要,應陳報主()管、檢察官同意。(4)所屬訓練及研習中心或機構,均改採線上上課等。

五、嚴防監所收容人群聚感染風險,採取(1)擴大運用科技設備維繫親情支持,增加使用電話接見專線、遠距視訊及行動接見設備。(2)暫停辦理收容人與眷屬同住、面對面接見或懇親、自主監外作業及外役監收容人之返家探視等,改請家屬利用行動接見。(3)暫停辦理收容人家庭日活動、才藝班、讀書會、宗教、演講等與外界人士接觸之教化處遇活動。

六、值此疫情嚴峻期間,一切疫情資訊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者為準,若恣意散布假訊息,除造成民眾不必要之恐慌外,對防疫工作更會增加阻礙。為此,本部蔡部長特別指示臺灣高等檢察署及法務部調查局,加強防範力道,速查嚴辦散播疫情假訊息之不法刑事案件。臺灣高等檢察署已成立查察疫情不實訊息督導小組,同時地方檢察署則成立專責小組,從速從嚴偵辦相關案件!

  本部也藉此提出呼籲,凡涉及防疫犯罪者,檢調機關必將依法徹查嚴辦,本部行政執行署亦持續加強辦理違反防疫裁罰案件之執行,並列管未依規定佩戴口罩遭罰案件,逾期未繳者,立即移送各分署強力執行,請大家切勿以身試法。本部五大系統即刻起已同步加嚴、加大防疫限制,嚴守機關防線,不讓任何防疫破口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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