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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保障人民不受酷刑、其他殘忍不人道、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法務部特邀朱石炎教授蒞部講授「國際公約禁止酷刑與國內法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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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酷刑公約為聯合國人權核心公約之一,為使我國人權保障能與世界接軌,更能貼近人民的感受,法務部420日特別邀請政治大學法學院榮譽教授朱石炎老師專題演講「國際公約禁止酷刑與國內法之關係」,朱教授曾任本部常務次長、司法官訓練所所長、司法院秘書長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等重要職務,並曾在多所著名大學任教,對司法及法學多所貢獻,現為司法院及本部的顧問,是兼具實務及理論的卓越法學家,特別受邀到法務部專題演講,蔡部長也到場聆聽並表達感謝。

蔡部長致詞時表示,朱教授的演講,可以使大家更深入瞭解公約揭示的國際人權標準,並有助於未來執行公務時兼具人權關懷。行政院也已提出「禁止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公約及其任擇議定書施行法」草案,將由立法院進行審議,俟審議通過,如何落實禁止酷刑公約之規範即為非常重要的議題,藉由朱教授精闢的講授,將有助於該公約於國內的具體實踐!

朱教授指出,禁止酷刑公約「酷刑」之定義,必須是蓄意使人在肉體或精神上遭受劇烈疼痛或痛苦之行為,方足構成「酷」刑,惟究竟是否達到劇烈程度,則須個案認定;並舉人權事務委員會及禁止酷刑委員會曾受理之案例說明,將人長期單獨監禁於惡劣環境中,可能構成公約禁止之行為。此外,如有充分理由相信任何人在另一國家將有遭受酷刑的危險,亦不得將該人驅逐、遣返或引渡至該國,否則將違反禁止酷刑公約之規定。

朱教授復以禁止酷刑公約及外國實務上的實踐,檢視我國實體法與程序法上之相關規定是否完備、與禁止酷刑公約之精神及規範意旨是否相符。整場演講座無虛席,最後就在朱教授深入淺出的生動演講及參加同仁滿載收穫下,圓滿劃下句點,更為我國人權保障跨出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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