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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公告專區

111年12月16日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第162次會議決議公告事項(行政監督處分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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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李○○110年度辦理偵查案件「無故未接續進行」繼續六個月以上共計15件相關聯案件,違反規定,決議核予發命令促其注意之行政監督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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