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回首頁

:::

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公告專區

111年6月17日、6月24日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第153次、154次會議決議事項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
  • 點閱次數:3644
  1. 試署檢察官黃國宸、劉威宏、古御詩、朱秀晴、莊琇棋、陳薇婷6員試署服務成績審查及格。
  2. 候補檢察官羅儀珊、高健祐、李信龍3員候補服務成績審查及格。
  3. 本部保護司副司長吳怡明回任臺北地檢署檢察官,並調最高檢署辦事及兼辦書記官長事務。
  4. 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李明蓉1員借調至本部司法官學院擔任教務組導師。
  5. 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靜薰、李秀玲、黃育仁、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怡利、金門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李仲仁5員調部在檢察司辦事。
  6. 111年調二審辦事人員名單如下:
    •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黃逸帆、士林地檢署檢察官王碧霞、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蔡孟利、高雄地檢署檢察官高嘉惠、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劉海倫、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施昱廷等6員調臺高檢署辦事。
    • 臺中地檢署檢察官林思蘋、彰化地檢署檢察官王元郁等2員調臺中高分檢署辦事。
    • 臺南地檢署檢察官盧駿道1員調臺南高分檢署辦事。
    • 橋頭地檢署檢察官陳俊宏1員調高雄高分檢署辦事。
  7.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書伃、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謝幸容及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曾柏涵3員借調至本部司法官學院擔任司法官班第63期專職導師。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