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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電子公布欄

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科長1名甄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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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機關名稱: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 二、 職務列等:薦任第9職等 三、 職稱:科長 四、 職系:司法行政 五、 名額:1名 六、 工作地點: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臺北市貴陽街一段235號法務部第二辦公室)。 七、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校院以上畢業。 (二)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司法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8職等以上之人員。 (三)需具3年以上考績,最近3年考績其中2年以上為甲等,且無懲戒或懲處紀錄。 (四)具英檢中高級以上或其他相當之外語檢定成績者。 (五)具國際會議、國際經貿法律談判經驗者優先考量。 八、 工作項目: 國際司法互助相關法制研究及法規研擬、規劃及參與司法互助之國際會議、經貿法律談判、爭端解決之法律諮詢、法律服務業對外諮商及本部首長出訪規劃等。 九、 聯絡方式: 本職缺採紙本及線上「併行」方式報名(紙本及線上均須報名): (一)紙本報名: 1. 意者請檢附完整公務人員履歷表影本(請自現職機關人事室影印或自人事資訊管理系統列印)、自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105年至107年)考績通知書影本、英檢證明等證件,俾憑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等有關規定辦理。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2. 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國際及兩岸法律司科長」及上班時間聯絡電話、下班後聯絡電話、通訊地址,於108年12月16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逕寄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30號法務部人事處任免科收。 (二)線上報名: 1.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部得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2. 完成授權後,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105年至107年)考績通知書影本、英檢證明等資料(均為pdf檔)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資格符合者視需要另擇期面試或業務測驗,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錄用者名單將於核定後另行於本部網站公告http://www.moj.gov.tw/lp.asp?CtNode=11658&CtUnit=456&BaseDSD=7。 (五)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1910189轉2723楊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1910189轉7220賴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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