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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秘書處)約僱人員1名甄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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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機關名稱:法務部(秘書處) 二、職稱:約僱人員。 三、名額:1名。 四、工作地點:法務部秘書處(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30號)。 五、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畢業。 (二)熟悉電腦操作(如Word、Excel、Windows)並具有文書處理工作經驗者尤佳。 六、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部待發文稿之簽收、分繕及送發作業。 (二)本部待發文稿如有疑義,或有明顯誤漏之處,洽詢承辦人予以確認或改正事宜。 (三)文書科之公文簽辦。 (四)辦理本部及所屬機關印信申請、換發及繳銷事項。 (五)其他交辦業務。 七、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簡歷、最高學歷證書、相關證明文件及自傳,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處約僱人員」及上班時間聯絡電話、下班後聯絡電話、通訊地址,於106年12月25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逕寄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30號法務部人事處任免科收。 (二)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資格符合者視需要另擇期面試或業務測驗,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錄用者名單將於核定後另行於本部網站公告 https://www.moj.gov.tw/lp-352-001.html。 (五)本職務工作日期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7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1910189轉2723李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1910189轉2660雷科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