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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電子公布欄

法務部(法制司)約聘助理研究員1名甄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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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機關名稱:法務部(法制司) 二、職稱:約聘助理研究員。 三、名額:1名。 四、工作地點:法務部法制司(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30號)。 五、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法律研究所畢業。 (二)曾在法制(人權)單位服替代役、實習、服務或具優異外語能力者。 六、工作項目: (一)辦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及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等人權業務。 (二)辦理本部法制司收發、公文時效管考及稽催業務。 (三)辦理本部法制司法制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簡歷、最高學歷證書、相關證明文件及自傳,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法制司約聘助理研究員」及上班時間聯絡電話、下班後聯絡電話、通訊地址,於106年12月7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逕寄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30號法務部人事處任免科收。 (二)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資格符合者視需要另擇期面試或業務測驗,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錄用者名單將於核定後另行於本部網站公告 https://www.moj.gov.tw/lp-352-001.html。 (五)本職務工作日期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7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1910189轉2723李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1910189轉2121張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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