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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電子公布欄

法務部公開甄選資訊處分析師1名甄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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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機關名稱:法務部(資訊處) 二、 職務列等:薦任第7職等至第9職等。 三、 職稱:分析師。 四、 職系:資訊處理。 五、 名額:1名。 六、 工作地點:臺北市貴陽街一段235號(法務部第二辦公室─資訊處)。 七、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考試及格(專技人員高考、特考或薦任升等考試及格等),具薦任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 須具5年考績以上且最近5年至少3年列甲等以上。 (三) 最近5年無懲戒或懲處紀錄。 (四) 熟悉Unix(Linux)、Windows Server2003以上作業系統及資料庫管理。 (五) 具備政府資訊安全管理及測試職能。 (六) 具Visual Basic、.Net、JAVA等程式開發經驗及關連式資料庫系統之使用及管理經驗者尤佳(非必要條件)。 (七) 責任心強,可承受高度工作壓力並可配合業務需要趕辦工作。 八、 工作項目: (一) 本部及所屬機關資訊系統之規劃、整合、分析事項。 (二) 本部及所屬機關資訊作業計畫之規劃、協調、審核事項。 (三) 本部及所屬機關資訊安全作業之規劃、監督事項。 (四) 本部所屬機關資訊計畫之審議與督導事項。 (五) 本部與其他機關間資訊交換之協調事項。 九、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完整公務人員履歷表影本(請自現職機關人事室影印或自人事資訊管理系統列印)、自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99年至10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等證件,俾憑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等有關規定辦理。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資訊處分析師」及上班時間聯絡電話、下班後聯絡電話、通訊地址,於104年5月18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逕寄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30號法務部人事處任免科收。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資格符合者視需要另擇期面試或業務測驗,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錄用者名單將於核定後另行於本部網站公告 https://www.moj.gov.tw/lp-352-001.html。 (五)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1910189分機2723李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1910189分機7461鐘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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