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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電子公布欄

法務部廉政署公開甄選資訊處理職系科長1名(預估缺)甄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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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機關名稱:法務部廉政署。 二、職務列等:薦任第9職等。 三、職稱:科長。 四、職系:資訊處理。 五、名額:1名(預估缺)。 六、工作地點:法務部廉政署(臺北市松江路318號)。 七、資格條件: (一)具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考試及格(專技人員高考、特考或薦任升等考試及格等)者具薦任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須具5年以上考績且最近5年考績至少3年列甲等。 (三)最近5年無懲戒或懲處紀錄。 (四)具高度工作熱忱與領導統御、協調合作、獨立計畫、執行能力。 (五)資訊業務工作資歷5年以上。 (六)具備系統規劃、分析設計、程式設計、資訊採購行政經驗。 (七)具備網路、機房及資訊安全管理經驗尤佳。 (八)願意接受忙碌工作之挑戰,並可配合業務需要,加班趕辦工作。 八、工作項目: (一)法務部廉政署整體資訊發展目標與策略之研擬事項。 (二)法務部廉政署資訊計畫之審議與督導事項。 (三)法務部廉政署資訊作業計畫之審查、評估及指導事項。 (四)法務部廉政署資訊作業標準規範之研擬及管理事項。 (五)法務部廉政署業務電腦化之規劃、管理及執行事項。 (六)法務部廉政署與其他機關資訊移轉與交換之規劃、協調及執行事項。 (七)其他上級交辦之資訊相關業務。 九、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完整公務人員履歷表影本(請自現職機關人事室影印或自人事資訊管理系統列印)、自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95年至99年)考績通知書影本等證件,俾憑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等有關規定辦理。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法務部廉政署科長」及上班時間聯絡電話、下班後聯絡電話、通訊地址,於100年5月25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逕寄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30號法務部人事處第二科收。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資格符合者視需要另擇期面試或業務測驗,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錄用者名單將於核定後另行於本部網站公告 https://www.moj.gov.tw/lp-352-001.html。 (五)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3146871轉2723朱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3167431鐘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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