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回首頁

:::

本部電子公布欄

法務部辦理100年度訂購報紙採購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
  • 點閱次數:1449
[機關名稱]法務部 [標案名稱]法務部辦理100年度訂購報紙採購案 [標案案號]W1000304 [機關代碼]3.11 [單位名稱]總務司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30號 [聯絡人]吳宜蓁 [聯絡電話](02)23146871分機2624 [傳真號碼](02)23759494 [招標狀態]第一次公開取得 [傳輸次數]01 [標的分類代碼及名稱]32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財物採購性質]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未達公告金額 [預算金額]723,600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否 [後續擴充]否 [本案是否可能遲延付款]否 [決標方式]最低標 [是否依機關異質採購最低標作業須知辦理]否 [是否電子報價]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49條 [公告日]100/03/22 [是否複數決標]否 [是否訂有底價]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否 [是否屬統包]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否 [辦理方式]自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 [機關文件費]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30號法務部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洽本部總務司第二科承辦人免費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否 [截止投標時間]100/03/30 17:00 [開標時間]100/03/31 14:30 [開標地點]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30號法務部二樓第二會議室(212室) [投標文字]繁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30號法務部(總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否 [是否屬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產品或勞務]否 [履約地點]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自100年4月1日起至101年3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否 [是否刊登公報]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是 [廠商資格摘要]領有得提供本案採購標的相關之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營業證明文件之廠商,或得提供本案採購標的之自然人。 [附加說明]一.如對標案履約需求有疑問者可電洽02-23146871分機2621黃銘俊。 二.詳招標文件(可先至本公告「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免費下載招標須知參閱),未載明之事項,悉依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辦理。 三.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及其他文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1)非以自然人名義投標者,請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並依下列方式擇一辦理(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勿再提供):  A、逕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網頁列印「公司基本資料」或「商業登記基本資料」。 B、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C、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以自然人名義投標者,請檢附個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得派報之相關證明(如:派報相關公會證明,或聯合報系、中時報系、自由時報、蘋果日報其中一種報紙之經銷證明)。 2. 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文件須符合政府採購法第36條及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之規定)。  (1)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 (2)綜合所得稅證明: 最近1年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 (本項適用於以自然人名義投標之情形) 。 (3)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3.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領取招標文件: 1.親自領標:請於等標期上班時間內,向本部總務司第二科(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130號104室,電話:(02)2381-2224)承辦人員領取。 2.郵遞領標:請附便條註明「索取法務部辦理100年度訂購報紙採購案招標文件」、「附貼足郵資(重量約200公克)並註明公司名稱、地址、連絡人姓名、電話之回郵信封」,郵寄至「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130號法務部總務司第二科」索取。 3.電子領標: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免費下載招標文件。 五.本案依採購法第49條規定,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法務部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