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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電子公布欄
「政風法規彙編」印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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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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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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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次數:1730
[機關名稱]法務部
[標案名稱]「政風法規彙編」印製案
[標案案號]W991001
[機關代碼]3.11
[單位名稱]總務司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30號
[聯絡人]吳宜蓁
[聯絡電話](02)23146871分機2624
[傳真號碼](02)23759494
[招標狀態]第一次公開取得
[傳輸次數]01
[標的分類代碼及名稱]88農業, 礦業及製造業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未達公告金額
[預算金額]440,000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否
[未來增購權利]否
[決標方式]最低標
[是否依機關異質採購最低標作業須知辦理]否
[是否電子報價]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49條
[公告日]099/10/06
[是否複數決標]否
[是否訂有底價]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否
[是否屬統包]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否
[辦理方式]自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
[機關文件費]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3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洽本部總務司第二科承辦人免費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否
[截止投標時間]099/10/11 17:00
[開標時間]099/10/12 14:30
[開標地點]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30號法務部四樓第五會議室(401室)
[投標文字]繁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30號法務部總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否
[是否屬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產品或勞務]是
[大項分類]印刷
[次項分類]專業印刷
[履約地點]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自決標次日起依履約期程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否
[是否刊登公報]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否
[廠商資格摘要](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領有得提供本採購標的內容相關之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營業之證明文件者。
(二)應附具證明文件及其他文件:
1. 依廠商身分別提供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1)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依規定許可設立或公設民營辦理身心障礙福利業務之證明文件或辦理身心障礙福利業務之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立案證明文件或依規定設立或接受委託辦理庇護性就業服務之機構、團體或學校立案證明文件。
(2)非具上述身分之廠商: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再提供)。請依下列方式擇一辦理:
A.逕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網頁列印「公司基本資料」或「商業登記基本資料」。
B.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C.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 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 信用證明文件(影本或正本)。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投標標單(正本)、投標標價清單(正本)。
[附加說明]一.如對標案履約需求有疑問者可電洽02-23167217楊文豪。
二.詳招標文件(可先至本公告「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免費下載招標須知參閱),未載明之事項,悉依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辦理。
三. 本標案係採購「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第3條規定之服務,於合理價格(合於底價以內)及一定金額以下依該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規定方式辦理優先採購,並採用該辦法第4條第2項各款規定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團體或庇護工場。
四.本案依採購法第49條規定,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五.履約期程:
1. 廠商應於標的物電子檔交付廠商之次日起10個日曆天內完成採購標的打樣1冊(含封面印製及內容裝訂完成),交付本部(政風司)進行第一次校對(以下簡稱一校)。
2. 廠商應於本部(政風司)完成一校通知廠商之次日起3個日曆天內修改完成,並交付本部(政風司)進行二校,以此類推。
3. 廠商應於本部(政風司)通知付印(定稿)之次日起10個日曆天內履行採購標的之印製及裝訂,並將完成日期以書面通知本部訂定辦理廠驗。
4. 廠商應於廠驗合格翌日起3個日曆天內依本部(政風司)指定寄出或送達本案標的物至各指定機關單位。
六.領標方式:
1.親自領標:請於等標期上班時間內,向本部總務司第二科(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130號104室,電話:02-23146871分機2624)承辦人員領取。
2.郵遞領標:請附便條註明『索取「政風法規彙編」印製案招標文件』、「附貼足郵資(重量約200公克)並註明公司名稱、地址、連絡人姓名、電話之回郵信封」,郵寄至「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130號法務部總務司第二科」索取。
3.電子領標: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免費下載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法務部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臺北縣新店市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臺北縣新店市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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