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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電子公布欄

法務部公開甄選「99年促進就業實施計畫」進用人力1名甄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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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公開甄選「99年促進就業實施計畫」進用人力1名甄選公告 一、 機關名稱:法務部 二、 職稱:短促就業臨時人員。 三、 名額:1名(備取若干名)。 四、 工作地點:法務部(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30號)。 五、 進用條件: (一)大學畢業尤佳。 (二)熟練電腦文書處理作業(每分鐘中文打字60-80字以上)。 (三)具有文書處理工作經驗者。 (四)具身心障礙身份者,請提出相關佐證資料供參。 六、 工作內容: (一)文書行政工作。 (二)協助辦理收、發文作業。 (三)其他交辦事項。 七、 進用期間:經錄取通知上班日起至99年12月31日止。 八、 薪資給付:每工作日以1,000元計薪,每月最高以22日計(須扣除勞、健保自付部分)。 九、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請自行下載附件填列)、自傳。 (二)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促進就業臨時人員」及上班時間聯絡電話、通訊地址,於99年8月19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逕寄「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30號法務部總務司第六科」收。 (三)報名人員所填列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資格符合者視需要另擇期面試或業務測驗,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若干名。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或函復,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錄用者名單將另行於本部網站公告(https://www.moj.gov.tw/lp-352-001.html)。並將另行通知開始上班日期。 (五)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3146871轉2660羅科長或2662阮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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