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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電子公布欄

法務部99年度補助民間機構及團體辦理監所收容人及更生人家庭支持性服務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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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結合各社會團體,共同推動及強化監所收容人及更生人家庭支持網絡,期透過家庭支持與接納,使收容人順利復歸社會,減少再犯,特訂定本計畫。 二、本計畫優先補助方案內容,各單位可擇一方案或同時辦理: (一)辦理收容人家庭教育團體。 (二)辦理收容人返家準備服務。 (三)辦理高風險更生人家庭支持服務。 (四)辦理愛滋更生人個案相關服務。 三、所提申請補助計畫案希能強化與社政資源聯結,提供個案相關服務,俾提高服務之周延性。 四、有申辦「本部99年度補助民間機構及團體辦理監所收容人及更生人家庭支持性服務計畫」意願之團體,請自即日起至99年3月10日止提出申請,相關訊息可洽法務部保護司 (02)2316-7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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