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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電子公布欄

法務部(人事處)公開甄選人事行政職系科員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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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職缺:法務部(人事處)科員 二、職系/職務列等:人事行政職系/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三、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高考或相當等級之考試人事行政類科及格。 (三)任職期間無懲戒、懲處紀錄。 (四)中文輸入每分鐘至少20個字以上。 四、工作內容:人事工作 五、工作地址: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30號 六、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務必詳實填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等證件影本(依序排列裝訂),俾憑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等有關規定辦理;履歷表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 (二)請於98年9月28日(星期一)前郵寄法務部人事處第一科(100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30號),並請註明應徵機關、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資格符合人員擇其適合業務需要者,通知面試或業務測驗,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候補期間3個月,依序遞補本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聯絡人:李宜璇小姐 聯絡電話:02-23146871轉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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