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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電子公布欄

印製「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二)5000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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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機關] 法務部(七) [中文標的名稱及數量摘要] 印製「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二)5000冊」案 [聯絡人(或單位)] 總務司秦小姐 [電話] 02-23146871#2627 [傳真] 02-23759494 [截止收件期限] 94年10月18日17時00分 [開標日期] 94年10月19日10時00分 [履約地點] 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招標文件 [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 以郵遞、專人送達方式送達法務部收發室 [決標方式]非複數決標:訂有底價最低標得標 [中文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1、領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營業之證明文件者。2、 受停權處分期間之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1、親自領標:本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30號,洽本案聯絡人領取2、郵遞領標:請檢附貼足郵資並註明公司名稱、地址、聯絡人姓名之回郵信封,並附便條註明「索取本案招標文件」郵寄至「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30號法務部總務司本案聯絡人」索取 3、電子領標: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免費下載招標文件。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開標日期地點]:詳招標文件。 [押標金額度]:無。 [議價或比價日期地點]:詳招標文件。 [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總價10%。 [付款辦法]:廠商履約完畢並經機關確認後,一次付清總價款。 [遲延履約]:廠商未依規定履約完成時,本部得解約並請求損害賠償。 [其他]:悉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依採購法第七十五條,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同招標機關。 依採購法第八十五條之一,受理廠商申訴(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適用申訴制度) 或履約爭議調解(無金額限制)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稱、地址及電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中油大樓),電話:(02)87897530、87897523。 法務部、法務部調查局及台北市調查處之檢舉電話及信箱: 法務部-電話(02)23752246、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8888、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台北市調查處-電話(02)27328888、信箱-台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中油大樓)。 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30號 [公告日期]200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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