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本部電子公布欄
法務部公開甄選法制司聘用助理研究員1名甄選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
-
點閱次數:800
- 機關名稱:法務部(法制司)
- 職務列等:無
- 職稱:聘用助理研究員
- 職系:無
- 名額:1名
- 工作地點:法務部(臺北市中正區信義路一段3號)。
- 資格條件: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法律、政治、社會或歷史等相關科系大學畢業者。
-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 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辦理平復司法不法業務。
- 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辦理平復行政不法業務。
- 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辦理識別及處置加害者業務。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聯絡方式:
- 意者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簡歷、最高學歷證書、相關證明文件及自傳,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法制司聘用助理研究員」及上班時間聯絡電話、下班後聯絡電話、通訊地址,於111年11月21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逕寄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30號法務部人事處任免科收。
- 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 本次徵才均由本部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部得予從缺。
- 資格符合者視需要另擇期面試或業務測驗,並視成績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錄用者名單將於核定後另行於本部網站公告https://www.moj.gov.tw/2204/2645/2694/2695/。
- 本職務月酬標準為376薪點(折合金額為新台幣48,767元),本職缺聘用計畫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另由機關視工作表現情形決定是否續聘。
- 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1910189轉2723邱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3935350轉202蘇科長。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