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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電子公布欄

法務部(保護司)科員1名甄選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
  • 點閱次數:1052
  • 機關名稱:法務部(保護司)
  •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科員
  • 職系:社勞行政。
  • 名額:1
  • 工作地點:法務部第二辦公室─法務部保護司(臺北市貴陽街一段235號)。
  • 資格條件:
    1.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專院校或研究所畢業,社會工作、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等相關科系優先。
    2. 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具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社勞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3. 最近3年考績至少2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但如僅具2年以下考績者,需1年以上列甲等);且最近3年無懲戒或懲處紀錄者。
    4. 熟悉OpenOffice等電腦文書軟體操作,並具服務熱忱及公文寫作能力,如有社會福利相關工作經驗、方案規劃與執行經驗者尤佳。
    5.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 工作項目:
    1.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與保護服務業務之督導與規劃。
    2. 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之相關法規修訂、法令解釋等事項。
    3. 犯罪被害補償金業務之規劃及管理。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聯絡方式:

本職缺採線上方式報名:

  •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部得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 完成授權後,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108年至110年)考績通知書影本、銓敘部職系專長認定函(依學歷或學分具該職系任用資格者)等資料(均為pdf)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 資格符合者視需要另擇期面試或業務測驗,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錄用者名單將於核定後另行於本部全球資訊網電子公布欄公告https://www.moj.gov.tw/2204/2645/2694/2695/
  • 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19101892723楊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1910189轉7350張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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