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電子公布欄
法務部(資訊處)高級分析師1名甄選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
- 點閱次數:4931
- 機關名稱:法務部(資訊處)
- 職務列等:薦任第9職等至簡任第11職等。
- 職稱:高級分析師
- 職系:資訊處理。
- 名額:1名
- 工作地點:法務部資訊處(臺北市貴陽街一段235號法務部第二辦公室)。
-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具碩士以上學位畢業者。
(二)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考試及格,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現敘薦任第9職等主管以上職務,並具簡任任用資格者。
(三)最近3年考績均列甲等。
(四)最近5年無懲戒或懲處紀錄。
- 工作項目:
(一)本部資訊發展策略與行政作業之研擬。
(二)本部各單位資訊相關法規之研擬聯繫事項。
(三)資訊處年度施政方針、年度施政計畫、中程施政計畫各項業務報告之研擬。
(四)資訊處各科文書稿件之審核。
(五)資訊處業務之研究發展考核事項。
- 聯絡方式:
本職缺採線上方式報名:
-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部得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 完成授權後,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106年至108年)考績通知書影本等資料(均為pdf檔)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 資格符合者視需要另擇期面試或業務測驗,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錄用者名單將於核定後另行於本部全球資訊網電子公布欄公告https://www.moj.gov.tw/2204/2645/2694/2695/。
- 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1910189轉2723楊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1910189轉7460徐科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