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115/9/14
序號:15-011
姓名(即:現在、原名或別名):柯炳奎
案由:行政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花蓮縣警察局、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因二二八事件,受花蓮縣警察局、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拘束人身自由
不法行為之內容:自36年3月5日至36年4月28日,受拘束限制人身自由
法務部處分書字號:115年度法義字第7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