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115/3/17
序號:13-166
姓名(即:現在、原名或別名):彭持盛
案由:行政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憲兵第四團、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因奸偽嫌疑,經憲兵第四團逮捕,嗣移送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偵辦,後交保釋放
不法行為之內容:自36年3月27日起,受拘束人身自由計13日
法務部處分書字號:114年度法義字第16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