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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撤銷案件查詢

林至潔(即:林雪嬌)(11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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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15/3/17

序號:13-123

姓名(即:現在、原名或別名):林至潔(即:林雪嬌)

案由: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因涉嫌參加叛亂組織,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39)安潔字第2204號判決有期徒刑10年,於徒刑執行完畢後未依法釋放

不法行為之內容:自49年5月2日起至49年5月9日,於徒刑執行完畢後未依法釋放,共計8日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89年度賠字第37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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