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撤銷案件查詢
林清富(11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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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15/3/17
序號:13-119
姓名(即:現在、原名或別名):林清富
案由: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治安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因涉犯叛亂案件,經治安機關逮捕,移送至臺灣警備總司令部,於該部軍事檢察官以74年警檢處字第377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移送至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開釋前受羈押
不法行為之內容:自74年1月22日起至74年5月21日,受羈押限制人身自由,共計120日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臺灣宜蘭地方法院91年度賠字第4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