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撤銷案件查詢
林國藩(11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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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15/3/
序號:13-110
姓名(即:現在、原名或別名):林國藩
案由: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因犯懲治叛亂條例,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39)安潔字第2482號判決有期徒刑5年,於徒刑執行完畢後未依法釋放
不法行為之內容:自44年6月3日起至44年6月20日,於徒刑執行完畢後未依法釋放,共計18日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1年度賠字第70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