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115/3/17
序號:13-108
姓名(即:現在、原名或別名):吳禎祥
案由: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憲兵司令部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因匪諜案件,經憲兵司令部發交感訓處分
不法行為之內容:自43年12月26日起至46年12月25日受感訓處分,共計3年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補償基金會88年度第00419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