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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撤銷案件查詢

李南鋒(11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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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15/3/17

序號:13-099

姓名(即:現在、原名或別名):李南鋒


第一案案由: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因叛亂案件,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發交感化教育前受羈押

不法行為之內容:自38年9月30日起至39年3月5日發交感化教育前受羈押限制人身自由,共計157日(原決定書誤計為156日)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臺灣板橋地方法院92年度賠更(三)字第4號


第二案案由: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因一時錯誤擔任匪方工作,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發交感訓

不法行為之內容:自39年3月5日起至42年3月4日受感訓處分,共計3年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補償基金會88年度第001933號


第三案案由: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因叛亂案件,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發交感訓處分,執行期滿未依法釋放受限制人身自由

不法行為之內容:自42年3月5日起至44年4月23日執行期滿未依法釋放受限制人身自由,共計780日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臺灣板橋地方法院90年度賠更字第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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