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回首頁

:::

公告撤銷案件查詢

汪再春(115/3/17)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
  • 點閱次數:6

公告日期:115/3/17

序號:13-084

姓名(即:現在、原名或別名):汪再春

案由: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因叛亂案件,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46)審特字第18號判處有期徒刑1年4月,執行期滿未依法釋放受限制人身自由

不法行為之內容:自46年10月13日起至46年12月6日執行期滿未依法釋放受限制人身自由,共計55日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2年度賠更字第4號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