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撤銷案件查詢
陳河川(11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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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15/3/17
序號:13-022
姓名(即:現在、原名或別名):陳河川
案由: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屏東縣東港分局刑事組、高雄市警察局新興分局、高雄憲兵隊、南部防守司令部、防衛總部、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因涉叛亂案件,經屏東縣東港分局刑事組逮捕,先後解送高雄市警察局新興分局、高雄憲兵隊、南部防守司令部、防衛總部及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嗣經該部發交感訓,於感訓處分執行前受羈押,及感訓教育期滿未依法釋放
不法行為之內容:自38年10月31日起至39年5月17日,於發交感訓前受羈押限制人身自由,共計199日(原決定書未計入開釋日39年5月17日,爰共計198日);自40年5月17日起至41年7月10日,於感訓期滿未依法釋放受限制人身自由,共計421日(原決定書未計入開釋日41年7月10日,爰共計420日)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91年度賠字第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