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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撤銷案件查詢

林俊謀(11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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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14/12/30

序號:12-359

姓名(即:現在、原名或別名):林俊謀

第一案案由: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因叛亂案,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74年警檢處字第149號不起訴處分確定前受羈押

不法行為之內容:自73年11月7日起至74年3月8日,於不起訴處分確定前受羈押限制人身自由,共計122日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0年度賠字第198號

 

第二案案由:行政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職業訓導第一總隊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因叛亂案,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移送至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職業訓導第一總隊施以矯正處分

不法行為之內容:自74年4月24日起至75年2月7日,於不起訴處分確定後未依法釋放,受羈押限制人身自由,共計290日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0年度賠字第19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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