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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撤銷案件查詢

李榮展(11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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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14/12/30

序號:12-337

姓名(即:現在、原名或別名):李榮展

案由: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延平分局、臺灣南部地區警備司令部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因涉叛亂案件,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延平分局逮捕移送臺灣南部地區警備司令部,後經該部軍事檢察官62年洵伸字第51號不起訴處分確定前受羈押

不法行為之內容:自62年11月14日起至63年1月8日不起訴處分前受羈押限制人身自由,共計56日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1年度賠字第17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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