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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撤銷案件查詢

陳明星(11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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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14/12/30

序號:12-310

姓名(即:現在、原名或別名):陳明星

案由: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臺灣北部地區警備司令部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因涉叛亂案件,經臺灣北部地區警備司令部為不起訴處分確定前受羈,及不起訴處分確定後未依法釋放

不法行為之內容:自74年7月19日起至74年11月11日,於不起訴處分確定前受羈押限制人身自由,共計116日;自74年11月12日起至74年11月18日,於不起訴處分確定後未依法釋放,共計7日(原決定書未計入開釋日74年11月18日,爰共計122日)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2年度賠字第14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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