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撤銷案件查詢
陳金火(11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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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14/12/30
序號:12-284
姓名(即:現在、原名或別名):陳金火
案由:行政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屏東小琉球第三職業訓練大隊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因叛亂案件,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39)安潔字第2302號判決有期徒刑10年,於有罪判決執行完畢後未依法釋放,另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發交勞動教育處所執行強制工作
不法行為之內容:自49年6月1日起至50年7月29日,受強制工作限制人身自由,共計424日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88年度賠字第14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