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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撤銷案件查詢

陳居猛(11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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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14/12/30

序號:12-181

姓名(即:現在、原名或別名):陳居猛

案由: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臺灣中部地區警備司令部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因涉叛亂案件,經臺灣中部地區警備司令部以74年一清字第104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釋放前受羈押

不法行為之內容:自74年2月1日起至74年3月18日,於不起訴處分確定釋放前受羈押限制人身自由,共計46日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1年度賠字第6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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