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回首頁

:::

公告撤銷案件查詢

馬再沂(114/12/30)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
  • 點閱次數:3

公告日期:114/12/30

序號:12-160

姓名(即:現在、原名或別名):馬再沂

案由: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國防部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因涉嫌匪諜案件,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45)審聲字第51號裁定交付感化,嗣經國防部以(45)典裁字第1528號命令核定感化3年,於交付感化執行前受羈押及感化執行期滿未依法釋放

不法行為之內容:自44年11月3日起至45年7月26日於感化執行前受羈押限制人身自由,共計267日;自48年10月27日起至50年4月20日,於感化執行完畢後,未依法釋放限制人身自由,共計542日(原決定書誤計為540日)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88年度賠字第8號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