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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道猛(11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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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14/12/30
序號:12-156
姓名(即:現在、原名或別名):郝道猛
案由: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國防部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因涉嫌匪諜案件,經國防部以43年度清淨字第321號裁定交付感化3年,於交付感化執行前受羈押及感化執行後未依法釋放
不法行為之內容:自43年11月19日起至43年11月30日於感化執行前受羈押限制人身自由,共計12日;自46年12月1日起至47年4月30日,於感化執行後,未依法釋放限制人身自由,共計151日(原決定書未計入開釋日47年4月30日,爰計150日)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89年度賠字第7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