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撤銷案件查詢
張子華(114/12/30)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
- 點閱次數:20
公告日期:114/12/30
序號:12-114
姓名(即:現在、原名或別名):張子華
案由: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臺中縣警察局、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因涉嫌匪諜案件,經臺中縣警察局逮捕移送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於該部以(43)安律字第4961號裁決不付軍法審判前受羈押
不法行為之內容:自43年4月23日起至43年12月17日,於不付軍法審判前受羈押限制人身自由,共計239日(原裁定誤計為238日)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89年度賠更字第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