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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撤銷案件查詢

廖良賢(11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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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14/9/30

序號:11-577

姓名(即:現在、原名或別名):廖良賢

案由: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臺灣北部地區警備司令部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因涉嫌叛亂案件,經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拘提後移送臺灣北部地區警備司令部,於該部軍事檢察官以73警偵清字第118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前受羈押

不法行為之內容:自73年12月19日起至74年2月1日,受羈押限制人身自由,共計45日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2年度賠字第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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