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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撤銷案件查詢

徐財星(11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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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14/9/30

序號:11-266

姓名(即:現在、原名或別名):徐財星

案由: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臺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臺灣中部地區警備司令部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因涉嫌叛亂案件,經臺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逮捕,嗣移送臺灣中部地區警備司令部偵辦,於該部軍事檢察官以73年中清字第058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前及不起訴處分確定後未依法釋放前受羈押

不法行為之內容:自73年5月1日起至73年8月11日,於不起訴處分確定前受羈押,共計103日;自73年8月12日起至73年8月30日,於不起訴處分確定後未依法釋放,受限制人身自由,共計19日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91年度賠字第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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