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撤銷案件查詢
吳粟香(11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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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14/9/30
序號:11-137
姓名(即:現在、原名或別名):吳粟香
案由:行政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臺南憲兵隊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因叛亂案件,經臺南憲兵隊逮捕,於罪嫌不足逕行釋放前受限制人身自由
不法行為之內容:自40年12月6日起至41年2月22日受限制人身自由,共計80日(原決定未計入開釋日41年2月22日,爰共計79日)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1年度賠字第5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