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撤銷案件查詢
吳登燦(11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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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14/9/30
序號:11-136
姓名(即:現在、原名或別名):吳登燦
案由: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高雄縣警察局鳳山分局、旗山分局、臺灣南部地區警備司令部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因叛亂案件,經高雄縣警察局鳳山分局及旗山分局移送臺灣南部地區警備司令部,於該部軍事檢察官以73年法字第267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前受羈押
不法行為之內容:自73年11月13日起至74年1月16日受羈押限制人身自由,共計65日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3年度賠字第4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