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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撤銷案件查詢

林大己 (11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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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14/6/30

序號:10-0585

姓名(即:現在、原名或別名): 林大己

案由: 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局、臺灣南部地區警備司令部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因叛亂案件,經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局逮捕,移送至臺灣南部地區警備司令部,於該部軍事檢察官以74年法字第149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前受羈押

不法行為之內容:自74年1月31日起至74年4月12日,受羈押限制人身自由,共計72日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1年度賠字第36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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