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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撤銷案件查詢

陳鶴卿 (11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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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14/6/30

序號:10-0518

姓名(即:現在、原名或別名): 陳鶴卿

案由: 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因叛亂案件,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44)審特字第66號判決為感化處分執行前受羈押、感化處分期滿後未依法釋放

不法行為之內容:自44年3月26日起至44年9月21日,於感化處分執行前受羈押限制人身自由,共計180日;自47年9月22日起至47年12月17日,於感化處分期滿後未依法釋放限制人身自由,共計87日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91年度賠字第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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