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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撤銷案件查詢

林榮福 (11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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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14/3/31

序號:9-0053

姓名(即:現在、原名或別名): 林榮福

案由: 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 鳳山憲兵隊、臺灣南部地區警備司令部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字)號或事實行為:因叛亂罪嫌,經鳳山憲兵隊移送臺灣南部地區警備司令部,於該部軍事檢察官以72年度法字第202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前受羈押,並於不起訴處分確定後未依法釋放

不法行為之內容:自72年5月29日起至72年9月25日於不起訴處分確定前受羈押限制人身自由,共計120日;於72年9月26日不起訴處分確定後未依法釋放受羈押限制人身自由,計1日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0年度賠字第21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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