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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撤銷案件查詢

蔡鴻揚(11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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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13/12/27

序號:8-739

姓名(即:現在、原名或別名):蔡鴻揚

案由: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刑事組、臺灣南部地區警備司令部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號或事實行為:因持有槍枝涉嫌叛亂案件,遭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刑事組逮捕後,移送臺灣南部地區警備司令部訊問收押,後經該部軍事檢察官以74年法字第577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前受羈押

不法行為之內容:自74年7月9日起至74年10月7日日受羈押限制人身自由,共計91日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0年度賠字第4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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